信息来源: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7-01-22
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及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支检验检疫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服务对外贸易快速健康发展,全面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的通知》(国质检动〔2014〕618号)工作精神,省局制定了《江苏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及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全面推行分类管理是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根本要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动植物检验检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动植物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加快通关速度、促进外向型农业快速健康发展。省局在贯彻落实总局分类管理工作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通过全面的风险分析,制定了《江苏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各类产品风险分析报告和实施方案。各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分类管理的精髓和实质,精心组织落实,将开展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分类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
二、积极推进,加快实施
按照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全面发动的原则,加快分类管理的推进力度。一是要加大培训,将分类管理的工作传达到一线和相关企业,让一线动植检人员切实了解工作的要求、原则和程序,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分类管理所带来的优惠措施并主动配合完成。二是要明确职责,省局负责制修订实施细则、实施方案,指导分支局开展分类管理工作;专家组负责维护风险分析并提交修改建议;分支局机构负责具体分类监管工作,开展企业分类考核、制定监管方案和出口放行规则,及时上报分类管理情况;出口生产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开展申报工作,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要加快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辖区内生产企业和产品的相关情况,制定分类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对于已经开展分类管理的企业,企业的分类状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保持到该产品的年审时间。今年12月10日前,各局要将首批分类管理企业名单报送省局;明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我省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工作。
三、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各局要加强对分类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营造检企互动、和谐共赢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推行分类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予以推广。省局将重点加强分类管理工作的后续跟踪和评估工作,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1. 江苏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实施
细则
2.江苏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风险分析报告
3.江苏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