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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鳅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2015-07-20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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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经理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全面领导和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对产品质量的管理评审,联系接待外贸客户。

2、进出口部负责联系外商、下发定单、缮制外贸单证、出口结汇等。

3、养殖厂长主要职责:负责对养殖场和包装中转场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的具体事项,对养殖场各部门的质量考核。

4、养殖科职责是作好活鱼日常管理工作,投饵喂料,科学养殖,严防疫病发生,做好养殖日志,确保本管理手册的落实。

5、检验科的职责是检测和监控养殖场及周边水质和环境状况,作好检验日志,严格饲料、药物等养殖辅料的质量监督,确保出口产品和包装质量符合出口标准。

6、生产科的职责是饲料采购加工,水产捕捞,成品包装、储运。

7、综合事务科负责生产以外的其它工作。包括业务培训、财务核算、业务统计、后勤保安等。

8、质量监督员职责是负责制定注册登记水生动物养殖场养殖质量管理体系,监督饲料、药品等各类投入品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残留监控有效实施,并确保养殖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其具体职责包括:

(1)制定有关苗种引进、养殖水质控制、药物和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管理、捕捞发运等方面的制度。

(2)每个养殖季节投苗前,对苗种和水质进行药物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确保苗种和养殖用水质量安全。

(3)对药物、饲料等投入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评估,对进场的每一批药物和饲料进行验收,杜绝违禁药物和非备案饲料生产企业生产的饲料流入养殖场,负责药物等有关投入品的保管工作。

(4)审核养殖技术员开出的用药处方,符合规定的处方按实际需要发放药物,并详细记录药物的出入库情况。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和未能执行停药期等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养殖场负责人和当地检验检疫机构。

(5)对苗种引进、饲料和药物的使用、水质监测、捕捞发运等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养殖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6)定期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养殖场养殖管理情况,特别是投入品使用、残留监控等情况;养殖场重要管理人员变动、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和药物等投入品有所改变时应及时报告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不得隐瞒残留监控违禁物质超标情况。

(7)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对备案养殖场实施的日常监管、年度审核和残留监控取送样工作。

(8)负责对养殖场其它人员有关养殖管理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

9、技术员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水产养殖疫病防控计划,负责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2)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对养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疾病争取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

(3)做好养殖场环境卫生管理和巡塘工作,开展日常水质监测,对养殖水质PH值、温度、溶氧量、盐分、氨氮等项目进行监测,并详细记录监测数据。

(4)对养殖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疾病应按照规定开具处方单,监督养殖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药物,确保不使用违禁药物,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及时跟踪药物防治效果,并详细记录用药情况。

(5)做好养殖生产过程中有关苗种引进、苗种分塘、投入品使用、捕捞发运情况等方面的记录工作,指导塘口负责人做好养殖日志的记录工作,及时整理有关养殖管理记录并妥善保管。

(6)发现重大疫情,及时报告养殖场负责人和检验检疫机构。

(7)配合质量监督员做好养殖场日常管理和人员培训工

二、质量方针和目标

公司一切经营活动要围绕质量方针展开,确保产品质量,打造企业品牌。

质量方针:

1、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树品牌、以质量图发展;

2、精心规划、规范养殖;

3、全员树立质量意识、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质量目标:

1、本厂成品检验合格率99%以上。

2、出口成品国际标准合格率100%

三、苗种引进管理制度

1、苗种来源

1)、种苗来源地,必须是经渔业部门认可的地区和安全可捕水域。

2)、人工育苗场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备案登记,野生的泥鳅苗种必须来自无污染区域和收购点。放苗前应对供苗商进行评估(包括对引进地区疫情和污染状况的评价、对供苗商的用药、饲喂情况评价、对暂养、运输等环节的评价、药残检测情况等),确定合格的供苗商,报检验检疫局备案。并与供苗商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安全卫生质量的经济责任。

3)、收购前应对每个供苗商或苗种来源区域或收购点进行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硫丹等药残和汞、铅等重金属监测,监测不合格的暂停该区域、收购点或育苗场的收购。

4)、放苗前应向检疫局提出申请,经检验检疫局确认后方可放苗。

5)、定期对种苗原产地进行监测,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普查,并取样送交检验检疫部门化验,做好记录。

2、验收要求

1)、要选择体质健壮、活动力强、体表光滑、无病无伤无畸形的泥鳅苗种。

2)、对收购种苗有专人负责按大、中、小分三级后验收入池,下池前进行严格的鱼体消毒,最好用2%~3%的食盐水浸浴5~10分钟(不得使用违禁药物消毒),以杀灭其体表的病原体,同时使鱼体处于应激状态,促使泥鳅分泌大量粘液,在下池后,能避免被病原体感染。并对产地、重量、活率作好记录。有专人对池内鱼的放养密度、水质、水量、水温进行监管,并做好记录。记录中应包括收购日期、品名、数量、质量情况、来源地和收购点名称(包括供苗商名称)、检疫情况、投放池号、技术人员签名等。

3、苗种隔离和放养

1)、经过消毒后的苗种投放到独立的池塘,不同来源的苗种投放到不现暂养池中,隔离观察30天后,方可投入养殖池中养殖,并做好投放记录。

2)、保持合理的放养密度,按照不同的规格和不同的投苗期,投放适量的苗种。

3)、种苗放养后,在15天内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投苗基本情况,包括数量、来源、投放池号、预计产量、投苗前养殖场泥鳅数量以及检测报告。放苗后至少养殖两个月后方可报检出口。

四、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严禁存放和使用国家、输入国或地区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政府部门批准生产和药物成份不明的药物。

2、对允许使用的药物,加强管理,专柜存放,实行采购、使用核销制度,并严格遵守停药期的管理规定使用药物。尽量不使用抗生素等药物,对使用的中药应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处于治疗阶段的水生动物不得用于加工出口。

3、在每季养殖苗种投放前,将拟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清单报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并在药物清单中注明药物的有效成分、批准号、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地址。在养殖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必须事先向检验检疫局通报。

4、用药应遵守兽医处方制度,并做好记录,具体应包括用药日期、药物名称、用量、施药的塘口等。养殖场必须在停药期后,方可实施捕捞。

5、建立用药管理制度并公示上墙,同时对用药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禁用药物清单》,并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6、中转、包装、运输期间,食用水生动物不得饲喂和用药,使用的消毒药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药品购买和领用应严格控制,药物存放要有专门的仓库,有专人管理,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能让阳光直晒,药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8、建立药品出入库台帐,记录至少应包括购买时间、品名、数量、生产厂家、批准文号、购买人员、领用品名、领用数量和领用人员等,领用人应凭技术人员的处方领药。建立用药处方制度,处方人员和用药人员应经过培训,使用药物时应填写用药记录,用药记录至少应包括用药时间、药物名称和成分、用量、用药方式、用药原因、用药池号、技术人员签名、用药人员签名等

9、专职养殖技术人员,负责疾病的防治和防疫消毒,发现重大疾病及重要事项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隔离、消毒防疫措施。

10、当泥鳅发生疾病需要治疗时,由技术员开处方单,质量监督员去库房领药,养殖人员按处方单使用。

11、消毒药主要有高锰酸钾、生石灰、漂白粉、二氧化氯、食盐等。

五、饲料使用管理制度

1、养殖过程中投喂的饲料应符合《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要求,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

2、所采购的饲料包装必须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原料组成、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备案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适用动物种类、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不能用镇静类、激素类等被限用或禁用的药物作添加剂。对异地备案饲料场应向当地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异地备案,养殖场与备案饲料场签定供货协议,声明没有添加抗生素以及其他违禁药物,明确经济责任。

3、饲料验收时应建立台账,并要求饲料企业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报告;经检验检疫机构抽样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饲料领用时应建立领用台账,有专人负责对进出库时间、厂家、品名、成份、数量等做好记录。专人领用,专人投放,对每次投放饲料的品种、数量、池塘、时间等做好记录。

4、饲料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检测,不得有禁用药物残留,且做到每批留有样品,并记录进料批次、数量、日期,以备查验。

5、投放饲料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进入养殖区,工作完后将工作服放在工作室内,每周消毒处理一次。

6、投放饲料的工具有专用房间存放,不得与其它用具堆存一起

贮存饲料的场所要干燥、通风,做好防鼠防虫工作,注意保质期。六、包装物料管理制度

1、用于包装的物料必须符合检验检疫标准,符合进口国卫生防疫要求,不得带有土壤和危害动植物和人体健康的有害生物,并能够防止渗漏。

2、包装物料有专门的存放房间,排放整齐,且保持清洁卫生。物料间干燥通风,不受污染。

3、每一个包装容器只包装一种活水生动物,数量适当,能够满足水生动物的生存。

4、使用前必须把包装物进行清洗消毒。

5、包装时使用的水或冰不得含有危害活水生动物和人体健康的病原微生物、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可能破坏水体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对包装用冰来源的制冰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并报检验检疫局备案。包装时用冰符合卫生要求,不得带有污物或沾有泥土,并做好台账。

6、包装时滴加的油应为食用油,应具有购买台账。

7、车辆要经过冲洗消毒过后方可进入包装场,保证运输工具内部温度符合要求,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养殖管理制度

1、池塘的消毒和养水。养殖区内养殖池编号做到标牌明示,专池专用。

(1).池塘消毒:无论新池老池,投苗前都要先用粉碎的生石灰消毒,按每亩40千克均匀洒开,但不能距防逃网太近,防止将网烧破跑鱼,给日后管理带来麻烦,生石灰洒均后,依靠池底的湿度,自动达到消毒的目的,然后向池里注水,七天后即可投苗。

(2).养水:“水清则无鱼”,泥鳅所需的生长环境要求与其他靠鳃呼吸的鱼类不同,池水既要卫生清洁,又要营养丰富,有隐蔽处,有安全感,在养水期间,不可向池内投放任何物质,以免氨、氮和硫化氢超标,形成气泡,种苗误吞后形成肠节气,不下水底被水表面高温烫死。最简单的方法是用脸盆盛满池塘水,水色淡绿,但能见到盆底,即可投苗。

2、苗种投放

(1)、放苗前应对来源地进行禁用药物检测,监测合格后方可引进。

(2)、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温度,选择合适的投苗时间。投苗的最佳时间是每天16:00以后、9:00之前。以保证池水和鱼体最小的温差,便于种苗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池水环境,缩短诱食期,提高进池种苗的成

(3)、不同的规格和不同的投苗期,所投放的种苗数量也不一样,保证单位面积的最高效益。苗种入池后,做好养殖过程中的管理工作,以合理的科学方法进行喂养。应保持鱼苗投放的可追溯性,应在苗种验收记录中记录鱼苗投放池号,并填写苗种投放记录。

(4)、待苗种投完之后,先按2%饲料作诱食。因苗种刚换环境短时间不太适应,因此饲料不可以投放太多,以免造成水质恶化。

(5)、放苗后,必须及时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投苗基本情况,包括数量、来源、投入池号、预计产量、投苗前养殖场泥鳅数量以及检测报告。

(6)、放苗后应至少达养殖60天后方可报检出口。

2、水质管理

(1)水源应来自无污染的江、河、湖、库、井水。水质清新,水量充足,周围没有污染源。水源水质应符合GB 11607的规定,养殖用水水质应符合NY 5051的规定。在苗种放养前应经官方实验室检测合格,并将检测报告报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每年送交至卫生环保、检验检疫机构等部门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只有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定期用水质检测仪监测水质状况,具体指标应包括氨氮、PH值、色泽、气味等,并如实做好记录,以便核查。

3)每个养殖池都有进水口和排水口,夏季每45天更换一次水,冬季812天更换一次水。夏天遇到高温闷热天气时,应把进水口和排水口同时开启,让池水行成流动水。专职技术人员观察泥鳅的活动,在日常管理中应经常巡池,池水以黄绿色为宜,透明度以20厘米~25厘米为宜,水位在20~30厘米,酸碱度为中性或弱酸性。当水色变为茶褐色、黑褐色或泥鳅常游到水面浮头“吞气”,或水中溶氧量2毫克/升以下时,要及时注入新水。

4)养殖的水要“浓、爽、活、嫩”。泥鳅喜生活在较为清净的水中,PH值为7.68.5,池底要有一定的淤泥层,以静水或微流水体为好,池中适当种植一些水生植物,每隔35天换一次水,夏季高温2天换一次水,每次换水1/31/2;微流水则不必要换水,流速控制在0.2M/秒以内,进水与池水温差不得超过3摄氏度。泥鳅对水质要求严格,凡酸性土壤、肥水或腐败的水质,均不宜养殖。泥鳅在自然水域中不易生病,如水质偏酸、过肥,极易诱发病害,甚至会大批死亡。

5)每个养殖池池底西高东低设有进水管和排水管理两个,进水管设在西边,直径为100mm,高出地面约40㎝左右。进水管正下方设有一块接水布,防止池底淤泥冲刷。排水管设在池子的东边,直径为160mm,管口用鱼网罩住防止泥鳅逃逸。排水时能让池中水排光。根据池内水质情况和放养密度由技术人员指导进排水量。有专职人员定期对进排水管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6)、做好池内及周边的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池内无杂草、死鱼、水沫等,池周围无垃圾。成品在养殖过程中发现有大批死亡等异常现象,管理人员要及时报告;当天对死鱼清理出场深埋处理。养殖池里的水要保持进、排水畅通,确保池塘的水质清洁、无污染。

做好巡塘工作,每天早、中、晚巡塘3次,密切注意池水的水色变化和泥鳅的活动情况;及时观察饵料投喂后的摄食状况;防止逃逸。病害预防常采取以下措施: 

――放养前对养殖池进行清整消毒;

――鳅苗(种)放养前严格消毒;

――控制水质,投喂新鲜饲料;

――根据水质情况,对水体进行消毒 

(7)、建立养殖过程的养殖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水质管理(如水质情况、换水情况)、施肥、饲喂、疾病防治、用药、转池、出池、环境维护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8)、养殖过程中应做好疫病防治工作,并做好疫病防治记录,记录疾病发生的日期、发病数、所在池塘号、病症诊断结果、治疗处理方法、效果和技术员签名等。

3、产品捕捞管理制度。

(1)、由于泥鳅个体不大,具有钻泥的特性,所以捕捉有一定难度。根据泥鳅的其他特点,可采用以下几种捕捞方法:

a、.干池捕捉  当秋后水温降低到15℃以下,泥鳅便逐渐钻入池塘底泥之中。可采取排干池水捕捉。一般先将塘水抽干,后把池底泥挖若干小沟,泥鳅会集中到排水沟内而进行人工捕捉,或将含鳅淤泥挖入铁筛,用水冲去泥土而捕获;缺点是数量不好控制,容易伤泥鳅,如是在国内销售,计划不好安排。

b、.拖网捕捞 这种方法的优点很多,计划好安排,不损伤鱼体,无论客户要求的数量多大,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可以根据时间和价格由自己计划安排,具体做法是:如水还没有结冰,可将大地笼出口处直接挂在网桩上,将水排至地笼露出水面4-5厘米,以防止水漫过地笼而闷死泥鳅。刚下笼的时候每两个小时起捕一次,以后时间越拉越长。如果水已结冰,可用人工将冰砸开至地笼稍宽,和地笼长度相当,直接放入地笼,由于砸冰的地方透气,泥鳅会自动入笼。这样经过几次反复,泥鳅已基本抓尽,剩下用拉网拉尽。如果第二年继续养殖,则不用放于水,用石灰消毒即可,如果第二年不养,则放水把剩下泥鳅捉尽。捕捉上来的泥鳅要及时放入水泥池或网箱内净身,便于出口或内销。

c、.冲水捕捞 即在靠近进水口的地方,铺上密眼渔网,再从进水口放水,由于泥鳅有逆水逃逸的习惯,从而聚集到进水口处,然后适时将先铺设的网具提起,使泥鳅被捕获。

d、.食饵诱捕 把带有香味的米糠或其他适口的饵料置于网具内,待泥鳅诱入觅食时,将网具适时提起而捕获。也可以将诱饵装入鱼蒌或麻袋,放入水底,能使大量泥鳅进入蒌、袋之中,往往于傍晚放入,第二天清晨取出,能捕获一定数量的泥鳅。 

2)、网具、中转筐、车辆使用前必须冲洗消毒。

3)、捕捞人员工作服、鞋、帽等用品做到使用一次消毒处理一次。

4、疫病防治

1)、A、二溴海因药理作用:

释放B离子形成次溴酸,将生物体内的生物因为氧气分解而失去作用起到杀菌灭毒作用。能快速杀灭各类细菌及芽孢、病毒、真菌、霉形体及寄生虫卵、具有缓释功能、使水体较长时间处于消毒状态且不受水体有机质及酸碱度的影响,同时能有效灭藻类,改善养殖水体水质。

B、二氧化氯药理作用

治疗鱼类的出血、肠炎、烂鳃、赤皮、白头、白嘴等病。

用法和用量:亩/米水深,预防鱼苗:100g150g,停药期15天。

治疗:200g250g,停药期20天。

2、当泥鳅发生打印病、腐鳍病较严重时,二溴海因相间三天连用23次,同时加大换水量。

3、当泥鳅发生寄生虫时,如:肠炎、烂鳃病时,二氧化氯相间两天用23次。

4、当发生细菌性疾病如肠炎严重时,应每立方米水体生石灰2025g,全池泼,每天一次,连续7天。

八、卫生防疫制度

1、养殖池卫生控制制度

(1)、养殖池周围必须时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无关杂物。

(2)、养殖池在使用前利用太阳暴晒或池内撒石灰粉进行消毒处理。

(3)、养殖区内根据每池品种做到标牌明示,专池专用。每12年对养殖池进行排水清淤。

(4)、养殖区内所用水域的水质情况,每年上报渔政监督管理站复查。

(5)、进入养殖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鞋,戴好工作帽,做到每周消毒一次。

(6)、供电、供水、排水系统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畅通。

(7)、养殖区定期对周围进行清草处理,保持周围环境的干净。

  2、养殖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制度

(1)、苗种在入池前56天。池塘用生石灰以每平方米90120g浓度全面消毒浸泡。两天后排水并用新水冲洗直至水PH值小于9,苗种在入池前要用34%食盐水浸泡消毒23分钟,对其盛放的器具事先要用10ppm高锰酸钾消毒后方可使用。

(2)、苗种入池后,做好养殖过程中的管理工作,调整好放养密度,以合理的科学方法进行喂养,加强池内及周边的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池内无杂草、死鱼、水沫等,池周围无垃圾。

(3)、不允许不同品种在同池内混养,禁止外人随便出入养殖区。

(4)、成品在养殖过程中发现有大批死亡等异常现象,管理人员要及时报告;平时正常死亡的鱼要有专门的器具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识,当天对死鱼清理出场深埋处理,并对存放死鱼的器具用10%的高锰酸钾溶液清洗消毒,运输该类容器的车辆及时冲洗。

3、消毒防疫

1)、放养种苗前,用生石灰对池塘进行消毒。

2)、种苗放养前,在暂养池中用二氧化氯进行消毒,杀灭泥鳅表层细菌。

3)、定期对养殖池进行水体消毒,如发现水质情况恶化时及时注入新鲜水,并用消毒剂进行水体消毒。

4)、成品入暂养前对暂养区和包装过程中使用的器械、苗箱、苗筐、鱼网等进行消毒后,把成品放入暂养池内。

5)、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入沉淀池中经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出。

6)、成品出货时,要对捕鱼的工具用10%漂白粉溶液进行消毒后再入池捕鱼,禁止用违禁药品。

7)、成品入池前对暂养池和包装过程中使用的器械、箱子等进行双重消毒,其方法是先用10%食盐水泼洒冲洗耳恭听干净,以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后把成品放入暂养池内。

8)、暂养期章不喂养任何饲料,不使用任何药品保证鱼的正常出口。

9)、更衣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衣、帽、鞋(靴)按规定存入,并定期对室内清扫及对工作服、帽、鞋(靴)、手套进行全面的消毒后方可进行入场地操作。

(10)、定期对包装物用10%的高锰酸钾或漂白粉溶液进行消毒,用于包装的物料符合卫生标准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含有毒害物质,不得有污染。

(11)、 投喂的商品配合饵料可以不进行消毒。如投喂鲜活饵料,无论是从外地购进或自己培养生产(包括冷冻保存)的,均应浸泡消毒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再投喂。

(12)、消毒防疫时应填写消毒防疫记录,记录应至少包括消毒日期、药品名称、消毒方式、剂量、消毒对象、消毒处理时间、消毒人员、技术员签字等。在出口发运时,还应对包装场场地、包装池、器具、包装物、运输工具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九、中转包装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人员进出场及加工卫生制度

1、包装场工作人员凭个人证件经消毒后方可进入包装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工作,应事先向主管领导请假。

2、非本场人员有事需要进入包装场地,须有关领导或相关人员同意,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包装场。

3、包装场工作人员如提前离开包装场,应向分管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场。

4、包装场工作人员进行包装工作前应用洗手液消毒,方可直接接触成品的泥鳅。

5、包装成品泥鳅前,应对工器具进行严格消毒,并在包装后对包装工具和场地进行防疫消毒。

6、包装作业人员,定期到卫生部门体检。

第二、包装材料的管理

1、用于包装的物料必须符合检验检疫标准并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的物质,不易裉色。

2、包装物料间干燥通风,不受污染。

3、定期对包装物进行清洗消毒。

4、出口产品的包装外表必须表明公司养殖场全称和注册编号、货物品名、数量、规格、批号、包装箱编号等内容。

第三、产品储运过程管理

1、泥鳅进入包装场应提供注册养殖场的供货证明,做好登记。非注册养殖场的泥鳅严禁入场。

2、不同来源的泥鳅应分开存放,保持泥鳅来源的可追塑性来自不同注册登记养殖场的泥鳅,应当分开包装。

3、暂养用水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暂养期不超过3天。暂养前暂养池和相关器具应提前消毒。

4、暂养期间不投喂任何饲料,不使用任何药品,若暂养池中泥鳅需要转池,用于转入的暂养池应先清洗消毒。

5、成品泥鳅装箱之前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做到无鼠、无毒、无虫等,专用车船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6、保持运输工具内温度。

7、出入厂要认真检查,包装卫生情况,对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存入要按批次、规格,整齐、认真做好记录。

8、包装时用冰全部来自无污染和卫生合格厂家,夏季气温高时把冰放入箱中进行低温运输,冰放在专门的房间、专门的器具中随用随取。

9、运输过程应受到良好的卫生控制,车辆要经过水泥凹槽冲洗消毒过方可进入包装场地,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做到无毒、无虫等,保证运输工具内温度,不存放其他物品,以防产品变质。运输途中对车内成品进行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安全到达目的地。10、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对装载容器或者运输工具加施检验检疫封识。

10、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泥鳅实施监装,并填写监装记录。检验检疫封识及铅封一号一用,不得挪至他用。检验检疫封识一旦加施,未经检验检疫人员同意,不得拆封。货物因故无法出口的,应将铅封退回检验检疫部门。

11、做好泥鳅进出场登记和消毒防疫等记录

十 疫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出口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切实有效地控制泥鳅疫病突发事件的危害,防止疫病的扩散,最大限度减少疫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农业部《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确保水生动物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养殖场农业部公布的水生动物疫病以及其他突发高致病性、暴发性、流行性等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理工作。

(2) 监测与上报

按照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监控计划进行监测,同时日常加强对疫病的预防和检查,如果发现异常,及时进行诊断,发现疑似病例,立即上报海洋与渔业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并立即送交有资质疫病诊断实验室确诊。

(3)处理

确诊为OIE规定必须申报的疫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规定的有关水生动物疫病的病种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发现养殖水产品发生疫病或疑似疫病时,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销毁、限制养殖水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根据县防疫部门和检验检疫要求,对养殖场进行隔离,限制任何养殖水生动物及有关物品的出入,对水体进行消毒,按照疫情分级情况对染疫水生动物进行扑杀措施。

携带人鱼共患病原的水生动物体不能用于加工、食用、渔用饲料,应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养殖用水经无害处理、消毒后方可排出;携带非人鱼共患病原的水生动物,其内脏、鳞片等废弃物以及加工用水须经无害化处理。

按要求对场内的养殖设施、养殖用具、养殖用水以及场地进行严格消毒,养殖场进排水系统要分开。

十一、溯源和召回制度

第一、召回制度

1、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如进口商和进口国检验检疫机构发现进口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立即成立由公司最高领导层在内的产品召回小组。

2、在进行调查评估后,发布召回通知,通知进口国检验机构、进口商,可通过电话、传真,随后寄发书面回收函件,在通知中注明产品的报检编号、进口商、到达口岸、代理公司及数量。

3、公司负责人负责监督产品的召回过程,产品的回收进度要定期向进口中检验机构、进口商报告,召回须获进口国检验机构书面通知后方可终止,召回过程有进口商参与。

4、须向进口国检验机构、进口商和收货人提供以下信息:产品名称、报检号、召回数量、召回原因及相涉危害、通知收货人对召回产品的处理方法。

第二、溯源制度

1、一旦得到发生质量问题的书面报告,立即成立由养殖场负责人和养殖科技人员在内的溯源小组。

2、核对公司苗种记录,查找发生质量问题的成品泥鳅种苗来源。

3、检查放苗前的评估、供苗网络情况,和供应商联系,核对该批产品来自供苗网络中具体情况。

4、对该地区苗种重新评估和检测,以确定种苗的引进符合养殖标准。

十二、自检自控制度

一、自控范围

养殖场苗种、饲料、药品、水质、成品以及中转包装场药品、水质、冰、油、苗箱等。

二、监控内容和方式

1、苗种

①养殖引进苗种前,派专人对该地区的供苗商进行评估,建立供苗方清单和收购网络图,并与供苗方签订购苗协议。

②以供苗商为单位,每年对该地区的苗种进行药物检测一次,确保所进苗种质量。

③苗前应先向检验检疫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引进。

④苗种引进后,由专人负责验收、消毒、经半个月的暂养后,放入池塘进行养殖。

2、饲料

①养殖场所全胜饲料必须CIQ备案的饲料厂,并与备案企业签订供货协议。

②饲料供应企业在供应饲料时,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和安全卫生检测报告。

③如供货单位不能提供检测报告,养殖场自行检测,确认检测达到检验检疫部门要求,方可投喂。

3、药品

①养殖场购买药品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物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得存放和使用国家和进口国或地居政府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

②不得使用抗生素类和中药杀虫剂及其它类制剂。

③中转暂养及运输期间不得使用任何药物。

4、水质

①养殖用水需要来自于无污染的河水或地下水,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养殖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51的规定。

②每年按渔业水质标准至少检测一次。

③在日常养殖过程中,定期(每半月一次)由养殖技术人员对养殖用水进行测定检查。

5、其它投入品

① 包装用冰必须来自CIQ备案企业,包装场的购买时,备案制冰厂必须出具合格证明。

② 包装用油必须来自经考察合格的企业,必须提供资质证明和合格证。

③ 定期对包装用冰、油进行抽样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④ 包装有苗箱,使用前必须药物消毒。

6、成品泥鳅

在出口季节每两个月对汞;铅;氯霉素;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结晶紫/隐色结晶紫;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SEM\AOZ\AHD\AMOZ);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双氟沙星、噁喹酸、氟甲喹;三聚氰胺;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螺旋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林、磺胺类药(磺胺嘧啶\磺胺噻唑\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氧哒嗪\磺胺喹噁啉\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噁唑\磺胺二甲异噁唑\磺胺氯哒嗪\磺胺邻二甲氧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苯吡唑\磺胺氯哒嗪\甲氧苄啶);林可霉素、红霉素、溴氰菊酯、己烯雌酚、醋酸甲孕酮、硫丹(α-硫丹、β-硫丹、硫丹硫酸盐)、萘啶酮酸、头孢氨卡、交沙霉素、吉他霉素、氟苯尼考、三氯杀螨醇进行1次监测。

三、监控不合格的处理

①所进苗药物检测不合格,停止对该地区的苗种引进。

②饲料企业不能提供检测报告,或养殖场自检中不合格的,暂停使用该单位饲料。

③水质监控中,发现不合格问题,暂停使用。

④成品鱼检测不合格,必须暂停出口。

⑤ 不合格的油、冰以及其它包装投入品,如检测不合格均停止使用。

⑥ 对检测不合格的情况,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汇报。

十三、废弃物、废水处理程序

1、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死伤泥鳅,进行隔离,并对其作深埋处理。

2、 养殖产生废水,先排入沉淀池中,经过严格的药物消毒方可排出。

3、 破损的苗箱和苗筐等,经过消毒方可进行出售处理。

十四、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总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进场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应及时调离生产岗位。

(1) 活动性肺结核;

(2) 传染性肝炎;

(3) 肠道传染病及带菌者;

(4)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疥疮;

(5) 手有外伤者;

(6) 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消毒,否则不得接触成品泥鳅,对工作服、靴、帽等用品,每个月消毒一次。

4、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6个月培训一次,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5、每班组有12名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每个季度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文件、规定。

1、人员经过体检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活动。

2、保证接受培训的人同获得岗位必备技术和知识,养殖技术人员必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培训方式:根据培训的对象和内容而定,可以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积极参加检疫机构举办的培训班。

4、对特殊岗位,如电工、质检员,必须进行专职岗位培训,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每次培训必须做好记录,及时归档、保存。

6、逐步建立培训档案,加强管理,作为岗位人员配备依据。

十五、内部考核

为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及落实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公司规定了养殖场内部考核的具体要求。

考核

1、 由总经理、厂长、专业技术人员及邀请检验检疫有关领导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责拟定考核项目,编制考核表,设定考核程序。

2、 考核分为不定期考核和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由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到现场随即抽查。定期考核一年两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

3、 被考核部门应积极配合,负责做好接受考核的准备工作和考核记录的收集、保管。

4、 每次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和质量体系运行状况作为总评价。

5、 被考核部门负责组织纠正措施的实施,整改结束后,由质检部门对整改工作组织跟踪考核。

6、 每次考核和跟踪考核材料,包括考核计划和记录,应及时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