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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尚镇出口泥鳅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2017-03-29

墩尚镇出口泥鳅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为确保泥鳅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为此,墩尚镇人民政府与协会调动各方面力量,构建泥鳅产品药物残留监控管理长效机制,以保证泥鳅顺利出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完善药物残留监控制度,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引导注册企业诚信守法,实现政府与协会及有关部门管理有机统一,调控有力,监管有效,保证本区域出口的泥鳅质量安全卫生。

二、工作措施

()做好本区域划片管理:养殖功能规划。

1、对本区域所属河道、水源进行定点水质检测,评估水质是否适合养殖,每月检测一次,重点检测重金属的含量。

2、对本区域内的养殖户建立档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

3、对上述两类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类,明确自然生态环境、养殖状况,划出养殖功能区。

4、密切关注工业化学废水排放,消除对养殖区域水质的污染。

()、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管理,实现饲料无害化。

1、在本区域内销售的饲料必须实施认证备案、产品才能供应出口泥鳅养殖使用。

2、对饲料生产厂家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销售部门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3、对养殖场存放的饲料,定期抽检,检验结果向检验检疫局通报。

()、加大对兽药、经营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源头打击兽药违法经营行为,保证养殖用药安全。

1严格规定区域内的兽药经营行为,药店必须有检疫检验与渔业部门联合认证的专营店与直供点方可经营,凡不合格药店一律清除。

2加强对兽药经营者关于违禁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定期进行兽药安全知识考核,凡不合格者予以停业整顿。

3、以良好经营兽药销售专营店为示范带动直供店兽药销售规范化、标准化。兽药销售要有健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药品管理,各类经营记录,证件齐全上墙,宣传栏、资料档案管理、经营管理等,并切实执行。

(四)、规范泥鳅养殖管理,维护泥鳅养殖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1、本区域内养殖场与养殖户必须严格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会将所有会员进行划区分片管理。各注册企业对辖区内所有养殖户均要按注册养殖场的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养殖户养殖行为。

2、加大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产地、产品基地建设,鼓励养殖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向绿色产品迈进,以体系管理实现泥鳅养殖安全。

3、推进泥鳅苗种育苗化,把好种苗生产销售关。联合渔政部门依法清理整顿苗种市场,所投放的种苗必须是来自经渔业部门认可的地区和安全捕捞水域。

4、严格执行投放苗制度,杜绝苗种未经占养池占养直接投放塘口行为。

5、建立病害防治网络,由政府组建技术服务队,负责病害预报、防治、养殖行为规范等,避免泥鳅养殖户“病急乱投药”和“一塘乱投药”殃及连片局面,有效地促进泥鳅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泥鳅养殖场监督管理,推动注册企业的安全卫生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注册企业出口的成品泥鳅只来源于注册企业养殖场和加入协会成为会员的养殖户。

2、注册企业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必须到协会备案登记。

3、各注册企业的客户所订购的成品泥鳅,由企业自行负责采购,但采购前必须将提供成品鱼的会员名单上报协会,由协会核实后方可采购。

4、注册企业出口泥鳅前,应将成品鱼养殖资料上报协会,由协会对其核实,确认无误后,由协会开具同意出口供货证明,方可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

5、养殖技术服务队将全过程对申报出口的泥鳅相关养殖记录进行逐一核实并现场监督起捕、装箱等。

6、协会将根据会员所购地苗种数量和饲喂情况核算成品泥鳅数量,杜绝会员将非会员成品泥鳅进行倒卖。

7、注册企业不得收购非会员成品泥鳅和种苗,严禁从外地收购泥鳅用于出口。严禁收购被预警会员成品泥鳅和苗种。严禁出口野生泥鳅,以次充好。

8、注册企业如将会员成品泥鳅起捕,用于国内销售,应将经销商、目的地、起捕会员名单、池号、数量等上报协会,以便存档。

9、为避免恶性竞争,各注册企业不得随意压低价格,拉拢客户。收取的费用和收购会员的价格由协会董事会决定。

10、各注册企业不得利用外省市的“飞单”出口成品泥鳅,干扰连云港泥鳅养殖业的正常经济秩序。

11、待出口的泥鳅必须养殖2个月以上。

四、加强对注册企业业务指导,建立一个稳定成熟的出口韩国水产品国际市场。

1、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协助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应对韩国的出口制度的宣传、培训、传递政策信息工作。

2、建立扶优扶强、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提高泥鳅产品的知名度。

以上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墩尚镇人民政府及泥鳅养殖行业协会反映。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